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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趋势化,惩治罪犯的最有效手段是什么?

摘要: 杀人犯的生命权应当尊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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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案件频发,从网络民意来看,呼吁以眼还眼、死刑惩治罪犯的民众不在少数。然而放眼全球,死刑正在越来越多国家销声匿迹。4月3日,马来西亚议会投票废除对严重罪行的强制死刑;3月,多个国际组织也联名要求韩国正式废除死刑。就在今年2月,联合国人权事务负责人也呼吁更多国家废除死刑,建立更有效的刑事司法系统,“否则捍卫人类尊严的道路永远不会完全走完”。但有关死刑存废,不同国家之间仍然存在巨大争议。


马来西亚废除强制死刑


当地时间4月3日,马来西亚议会进行投票,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一项法案,废除该国对包括谋杀、恐怖主义在内的11项严重罪行的强制性死刑判决。根据该法,对于最严重的罪行,法院将判处最高40年的终身监禁,或鞭刑等体罚;但法官将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判处死刑的自由裁量权。据悉,这项法案将使马来西亚当前的1300多名死刑犯重获生机。


马来西亚法律部副部长拉姆卡帕·辛格(Ramkarpal Singh)当天在议会发表讲话称,死刑不可逆转,且无法真正起到威慑犯罪的作用,“死刑并没有带来它想要的结果”。

事实上,过去十多年来,马来西亚社会一直在讨论废除死刑的问题,自2018年以来,该国已经实际上暂停执行死刑。但根据此前的法律规定,马来西亚共有34项刑事罪行可判处死刑,其中11项严重罪行被强制判处死刑。据大赦国际组织的评估,在马来西亚目前总共1341名死刑犯中,有超过60%的人被判强制死刑,暂未执行。


2022年6月,时任总理伊斯迈尔·沙必里(Ismail Sabri Yaakob)着手推动正式废除死刑的立法程序。经过近一年时间的政治辩论,两项重要的法律改革法案最终于上周提交议会。尽管法案仍需在参议院获得通过,但外界普遍预计改革将获得通过。


人权组织表示,马来西亚的死刑改革是马来西亚和更广泛的东南亚地区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希望能够影响邻国的相关改革——据了解,2022年,新加坡以贩毒罪处决了11人;缅甸军政府也在去年7月宣布了该国几十年来的第一次死刑判决,处决了4名民主活动人士。


韩国废死联名信


马来西亚不是最近唯一在死刑问题上有新动向的国家。就在3月27日,韩国民间递交一封写给韩总统尹锡悦的联名信,呼吁正式废除该国的死刑。这封由32个国际组织联名签署的信函指出,韩国事实上自1997年12月30日以来,在过去的25年里已经没有对任何罪犯执行死刑,“使用死刑不符合韩国尊重包括生命权在内基本人权的国际法律义务”。


但尽管韩国不执行死刑,目前仍有59人被关在死囚牢房,其中包括自1993年11月23日以来被判处死刑近30年的元恩植(Won Eon-shik,音译)。联名信因此指出,这可能会违反韩国的另一项国际法律义务,即防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联合国人权专家最近重申, ‘死囚现象’(在严酷的监禁条件下等待即将执行的死刑,长时间被关在死囚牢房对囚犯产生的心理影响)长期以来一直被定性为一种不人道待遇。”

联名信最终呼吁韩国在废除死刑方面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宣布正式暂停执行死刑;将所有死刑判决改为监狱服刑;废除或修改所有对各种刑事犯罪规定死刑的法律,以期废除对所有罪行的死刑;批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


“废除死刑的全球趋势是明确的。”联名信写道。据了解,在1997年底,也就是韩国执行最后一次死刑时,全球有102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61个国家废除了所有罪行的死刑)。到2007年底,韩国在实践中成为废除死刑的国家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数量跃升至134个(废除所有罪行死刑的国家有91个)。到2021年底,这一数字进一步增加到144人(废除所有罪行死刑的国家为108个)。

但韩国距离真正废除死刑却总有“一步之遥”。在1996年、2010年和2022年,韩国宪法裁判所三次裁定,死刑制度在韩国符合宪法。韩国法务部在2022年7月向宪法裁判所提交了主张死刑制度不违反宪法的辩论要旨书,指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维持着死刑制度,这说明仅靠是否保留死刑制度并不能判断该国家落后或野蛮”、“全世界许多国家都保留着死刑制度”。法务部还提到了2021年在韩国国内进行的有关死刑制度的舆论调查,其中,有77.3%的受访者认为应该维持死刑制度,法务部表示:“法律不能无视国民愿望、时代状况和氛围。”



死刑,废除还是保留?


韩国死刑废除联名信反映了今年2月召开的联合国废除死刑小组会议。会上,联合国人权事务负责人沃尔克·图尔克(Volker Türk)表示,刑事司法专家借鉴世界各地的经验,建议以更适当的应对措施(而非死刑)来控制和预防犯罪,包括建立更有效的刑事司法系统,从而确保追究罪犯的责任,并使受害者和幸存者获得司法支持、补救与尊严。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佐藤麻衣(Mai Sato)发言称,在全球当前的79个执行死刑的国家中,只有2个国家遵守了将死刑限于最严重罪行的国际标准;其余77个国家均未能达到“最严重”才可死刑的标准,其中11个国家对根本不应被定为刑事犯罪的行为判决并实行了死刑,包括通奸、“所谓的宗教犯罪”,以及同性性行为。


但会上也有发言人提出了不同观点。一些代表重申,没有任何国际法禁止死刑,这突显出各方在这一问题上缺乏共识。一些代表则呼吁尊重各国不同的文化特点和宗教信仰,并表示所有国家都有权决定自己的立法。



新闻及图片来源:CNN、人权观察、联合国新闻,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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